第十一届

十一届自治区政协召开第26次主席会议

2015-07-31 00:00:00 作者: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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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南宁讯 (记者/蒋秋)7月30日,十一届自治区政协召开第26次主席会议,传达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研究自治区政协学习贯彻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全区年中工作会议、全区生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区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自治区政协主席陈际瓦主持会议并讲话。

    陈际瓦传达了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大家围绕会议议题,结合政协工作,就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推进政协工作创新、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等畅所欲言,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陈际瓦强调,全区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结合政协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就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深入学习俞正声主席在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在全区政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准确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充分发挥政协团结统战功能,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言献策。要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加强政协党组和政协机关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履职成效来检验学习的成果。要制定和完善政协相关制度和机制,围绕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开展专题研讨,以理论创新促进制度创新、工作创新。

    陈际瓦要求,认真做好自治区政协当前和下半年重点工作,组织开好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十四次、十五次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全区市县政协工作暨委员行动工程工作经验交流会,主动配合全国政协抓好重点提案“回头看”和跟踪督办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有利于我区政协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沈北海、黄格胜、李彬、赖德荣、刘君、刘志勇、刘正东、高枫,秘书长全桂寿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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