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

蒋和生:创新脱贫致富发展方式 探索实施多途径无土安置

2016-09-20 09:51:00  
【字体:

自治区政协常委、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农工党广西区委常委 蒋和生

 

       近年来,我区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扶贫移民搬迁工程的机遇,逐步探索出以“无土安置”为主的搬迁模式,如都安县在“十二五”期间实施了农民进城创业园项目的“无土安置”模式,以“近园区、近城镇、近交通、近土地、近景区”的原则采取“1+4+X”模式,实行“安置点+园区”的建设模式。在园区配套建设六柱产业园,引进6家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就业岗位5000多个,基本满足园区移民就业需求。2015年,园区内的搬迁移民人均年纯收入6976元,比全县平均水平高出1477元。但是,我区“无土安置”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项目选址难确定。由于扶贫生态移民重点片区多属大石山区,很难选到群众满意的、土地比较平缓且集中的地点作为安置点。特别是分散的移民安置点,由于涉及两个甚至多个村民集体土地,协商难度大,项目选址很难确定。
 

       二是规划精准操作难度较大。因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对象在扶贫系统是动态数据,在制定搬迁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上搬迁贫困对象不同程度有变动的情况,加之是自愿搬迁,要在中长期规划上落实到户到人比较困难。
 

       三是搬迁后续发展没有专门的项目资金政策作保障。虽然上级文件明确落实保障措施,但一些涉及资金扶贫、保障的措施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制约,难以达到政策设计的要求,后续发展工作仅靠基层落实困难。
 

       四是项目产业扶持上存在问题。由于移民没有土地,需要依托县域产业的发展来解决他们的生产、生活和工作问题,而县域产业规模不大,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发展途径单一,龙头企业少,产业链条不长,科技含量低,导致移民迁出后,就业及培训方向不明确,移民就业难以落实,生计难以保障,难脱贫。
 

       五是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无土安置”对迁入地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考虑不足,缺乏对后续过程中出现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有效的风险规避计划。迁入地随着移民人口数量增多,生产生活垃圾、污水排放等问题逐步加重;因无土安置而发展起来的产业园区也有逐步加剧生产迁入地空气污染趋势。
 

       为此建议:
 

       一、建立多元安置方式
 

       一是因人制宜,分类搬迁。对有劳动力且有转变就业方向或创业意愿的贫困户,引导其进县城、进园区、进集镇安置;长期立足农村发展意愿或劳动力相对较弱的贫困户,引导其进中心村或就近安置。二是因地制宜,梯度安置。依托县城、产业园、重点镇、旅游景区、中心村实施梯度安置,满足不同搬迁对象需求。可以以城镇、产业园区、旅游服务区集中安置,也可以通过城郊型无土安置移民模式,建立无土安置移民小区,或是建设移民周转房集中安置。三是因户制宜,划定红线。按照“保障基本”原则,划定人均住房建设面积和户均宅基地占地面积。
 

       二、制定“七九”惠民政策,落实安置点措施配套
 

       要严格按照“七个配套”(即配套产业、文化、教育、卫生、生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相关政策)要求,实现“九个保障”(即就业、就学、就医、医保、社保、低保、融资、融智、融技九个方面的相关保障),帮助搬迁移民由农民向市民的转化。
 

       三、扶持引导移民成立产销协会和专业合作社
 

       通过协会组织统一生产管理,统一技术措施,统一品牌销售,带动县域产业向规范化、标准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注重“文化搬迁”。对于具有市场开发价值的少数民族传统工艺,给以引导扶持,培育和发展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民族文化产业。
 

       四、多措并举确保后续帮扶到位
 

       对于“洗脚进城”选择无土集中安置的人群,应纳入城镇居民的“困难群体就业”和“40、50”人员,纳入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上岗就业范畴。对于生活相对困难的家庭纳入到城镇人口低保范围,享受低保政策。
 

       五、开拓脱贫发展路径


       一是在搬迁扶贫安置区周边集中发展商贸、物流、餐饮、劳务、家政、物业管理、观光旅游等服务业,引导、培训搬迁群众在第三产业就业。二是完善“劳务移民”安置模式,依托沿红河城市、重点城镇、工业园区、产业基地等,建立健全县、乡、村和就业用工单位四级信息网络,免费提供技能、创业培训,确保搬迁农户至少有一人实现稳定就业。
 

       六、采取整体搬出深山、落户城镇园区、城镇园区就业等方式
 

       将整体搬迁扶贫与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建设进城进园集中安置点。工业经济迅猛发展的地区还可以采取“临城近企”的安置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