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

陈自力:关于强化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建议

2016-09-20 0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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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常委、民进广西区委会主委 陈自力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当头炮”和重中之重,狠抓工作落实,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
 

       最近,李克强总理对在贵州召开的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做出批示:要“在前期已取得积极进展和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尤其要聚焦增强搬迁群众后续发展能力,创新思路机制,持续着力攻坚”。汪洋副总理在会上也强调:“要加强后续政策扶持,做好产业帮扶、劳务培训和输出、社会保障兜底等配套工作,确保搬迁户如期脱贫”。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要实现“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的目标,必须紧盯促进贫困人口脱贫,提前谋划,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为此建议:
 

       一、多方筹措,解决好后续扶持资金短缺的问题


       缺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是我区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建议一是参照郑州市的做法,设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2000元,由自治区、市、县按一定比例分担,连续扶持至2020年。主要用于扶持搬迁群众自主创业、搬迁村集体规模经营、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化扶贫项目及农民产业园建设。二是整合各类支农惠农资金,向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及其迁出区倾斜,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加快集中安置区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十三五”期间,我区将依托县城、重点镇集中安置92万多易地搬迁群众,人口骤增必然给集中安置区带来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的巨大压力。如数以十万计的搬迁户子女转移到县城、重点镇就近入学,势必加剧这些地方尚未完全解决的中小学大班额现象。为此,建议尽早落实资金、用地指标和人员编制,在集中安置搬迁群众的县城和重点镇加快新建、扩建一批中小学、幼儿园,以满足搬迁户子女就近入学上幼儿园的需求。同时,在安置人数较多的集中安置区同步配套建设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以满足搬迁群众就近就医的需求。
 

       三、引导扶持搬迁群众充分利用迁出地原有房屋、承包地发展特色种养经济
 

       从田东等地以往易地扶贫搬迁的经验看,利用原有房屋、承包地发展特色种养经济,也是搬迁群众脱贫致富的一条有效途径。对有条件有意愿利用迁出地原有房屋、承包地发展特色种养的搬迁户,各地政府应加强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扶持,帮助搬迁群众增加经营性收入。
 

       四、多渠道多层次组织搬迁群众就业
 

       一是大力促进劳务输出。搭建企业和搬迁群众供需对接平台,有计划、有组织地输出劳动力到外地务工。对已在县外、省外稳定务工就业的,应逐户逐人建立就业台账,做好跟踪服务。二是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对本地企业用工需求进行全面调查,逐个企业对接落实就业岗位,优先安排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三是公益性岗位重点向搬迁群众倾斜。加大城镇和社区环卫、绿化、安保、交通协管、公共设施管护等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优先安排搬迁贫困户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四是对吸纳搬迁群众稳定就业的用工企业,给予税收优惠,鼓励企业积极吸纳搬迁群众 就业。
 

       五、创新培训方式,提高搬迁群众就业培训实效
 

       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培训机构应根据搬迁群众就业创业需求和意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如开办夜校、农民田间学校、企业实训等形式,对有意愿有能力的搬迁群众进行技能培训,以提高培训实效,增强搬迁群众的创业就业能力。还可借鉴广州市的做法,积极探索建立搬迁群众执券培训机制。即由政府有关部门向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意愿的搬迁群众发放“职业技能培训券”,搬迁群众根据自身就业需求,凭券在全区范围内自主选择经人社部门资质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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