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

陈自力:关于加快构建我区作风建设制度体系的若干建议

2015-10-13 16: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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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自力常委代表民进广西区委的发言

——关于加快构建我区作风建设制度体系的若干建议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继制定和出台了一批相关制度,为反对“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但从自治区和各市县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看,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数量不少,但略显凌乱,尚未完全构建起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二是个别制度与中央有关规定不符,废立不当。如中央有关文件早就明确要求“对限制开发区域不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但我区今年出台的有关县级党政正职领导的政绩考核办法,对部分属于限制开发区域的县区仍保留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考核;三是制度设计存在“盲点”。一些应作出规范的事项,如国内公务和外事往来中的礼品管理等,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四是个别制度未及时配套必要的细则办法,缺乏可操作性。如有关出差人员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的规定,由于没有及时公开各地的工作餐标准,也没有对收缴伙食费后如何入账作出具体规定,以致出差人员想交也不知该交多少,接待单位即使敢收也不知道如何入账,这个规定几乎成了一纸空文;五是不够公开透明。不少规范性文件没有向社会公开,也无法在相关部门网站上查阅,有的市甚至用密级文件制发规范性文件,既不便于干部明纪遵规,也不利于社会进行监督。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作风建设的扎实推进。为此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
 

       建议借鉴成都市构建“1+5+N”制度体系的做法,由自治区党委制发1个统领性的文件,明确构建作风建设制度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等。再把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分为密切联系群众、规范权力运行、厉行勤俭节约、严格干部监督管理、维护群众权益等子系统,明确各子系统需要建立的制度,并做好各项制度建设的统筹安排。然后由各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制定若干个制度规范,作为制度体系的“底部支撑”,从而构建起将“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的制度体系,确保制度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和严密性。
 

       二、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做好制度规范的“废、改、立”工作
 

       在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应当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在准确领会把握中央有关精神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已有的规范性文件,当废则废、当改则改,当立则立。对中央已有明确具体规定、广西可以直接执行的,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不以任何理由变通走样。对中央只作原则要求或需要地方出台配套细则的,应及时制定切合广西实际的实施办法和细则,使中央规定更好地落到实处。
 

        三、努力消除制度设计的“盲点”,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
 

       建议按照“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落实到哪里”的思路,围绕作风建设的全链条来完善制度设计,将监督约束落实到作风建设的每一个环节。所有涉及规范权力运作、加强作风建设的事项,都要及时建立相应的制度,出台规范性文件。尚未建立制度规范的,应及时做好拾遗补缺的工作,努力消除制度设计的“盲点”,不留死角空挡,将制度的笼子织得更密一些、扎得更紧一些。
 

       四、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设计,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建议有关部门就相关制度实施情况开展专项调研,重点针对那些操作性、实效性不强的制度进行分析研究,并根据我区实际及时加以修改完善。特别是对那些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缺乏配套细则办法而难以落实的制度,应尽快做好细化量化实化工作,及时补齐制度要素的“缺项”,使之既“于法周全”又“于事简便”,确保各项制度便于执行,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五、增加制度规范的透明度,方便干部遵照执行和群众进行监督
 

       知情明纪,是干部遵照执行制度和群众进行监督的重要前提。凡是涉及所有干部且要求普遍遵照执行的制度规范,均应使用非密级文件制发。除制发纸质文件外,还应在部门网站登载电子文本,方便干部群众查阅。还可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需保密的事项,应与要求普遍遵照执行的事项分开,另行用密级文件制发。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民进广西区委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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