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

古培康: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 提升简政放权承接能力

2014-09-04 17: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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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培康委员的发言

——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 提升简政放权承接能力

 

       随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市、县区政府承接的行政管理职能将越来越多。做好简政放权后的上下衔接工作,使基层政府对下放权力接得住、拿得稳、办得好,是确保简政放权取得实效的关键。
 

       目前,市、县区政府在承接简政放权中,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承接部门对放权政策理解不深、把握不准。一些部门单位承接下放权力后,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政策掌握不准确,影响权力正确行使。二是审批环节多的问题仍然存在。尽管以往进行了多轮简政放权工作,并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多头审批、审批环节多、办事效率低、重审轻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存在审批环节繁杂、审批材料众多、审批时间冗长现象。三是行政审批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三集中”力度还不够,存在部门单位和政务服务中心两头受理的现象,不利于对权力运行的约束,审批过程和批后的监督检查手段也有待完善。四是接权力量尚显不足。部分承接部门相应机构设置、人员、资金、硬件设施等没有配套到位,存在公共服务力量配置不足的问题,事中事后监管力量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为此建议:
 

       一、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简政放权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要求高,为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 建议自治区相关业务部门单位加强对下级对口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使承接部门详细了解每项权力的基本涵义、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行使这些权力进行备案、核准、审批及行使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提高审批人员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法制观念,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拿得稳、办得好。
 

       二、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权力下放后,作为放权部门不能撒手不管,而要骑上马送一程,帮助下级业务部门建立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保障权力能够依法合规正确行使。建立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准入机制,对审批工作人员要提出统一的工作标准、工作条件、工作要求,通过严格考试等选拔程序,颁发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资格证。切实把那些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工作人员,选拔到行政审批岗位,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审批队伍。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以便及时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建立沟通协调和信息反馈制度,保证放权、接权、用权同步到位,避免下放权限出现“真空”现象。建立督查制度,调研权力承接和行使情况,及时解决放权后暴露出的问题。
 

       三、抓紧研究制订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在简政放权后,必须转变政府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一套科学监管的规则和方法,将职能部门工作重心从审批向监管转变;加强监管职能和力量,完善监管网络。为强化政府监管职责,建立依法、有效、规范的监管机制,建议上级政府涉及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的部门,及时研究制订审批事项调整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措施,以便市、县区相应的部门单位对应研究制订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并及时实施,防止监管力度减弱和监管缺位。
 

       四、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监督手段。市、县区政府应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三集中”机制,扩大服务窗口授权。科学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办事条件、简化申请材料、规范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规范权力运行,使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办事过程更加透明,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开发和完善电子审批网络系统,探索“网上受理、网上流转、网上审批、政务中心出件”的管理模式。开发审批事项电子流程,系统自动对每个审批环节计时、管控,并实时传送监察监控系统,实行同步监察和预警纠错。通过“一口进出”时限监督、细化流程过程监督、纪检监察效能监督等措施,实现审批全程可视、可察、可控、可追责。
 

       五、规范中介机构管理。抓紧研究出台加强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有关管理规定,切断权利依附,实现中介服务与行政职能的彻底分离,培育和规范中介服务市场,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压缩中介服务办理时限,规范收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

 

       (发言人工作单位、职务:南宁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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