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

扶绥县政协建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金点子”

2013-09-04 00:00:00 作者:梁新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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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绥讯  “要加大政府扶持和引导,结合各村屯实际,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探索市场化路子,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做好农村环境治理。”今年8月中旬,在扶绥县政协开展“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专题调研活动中,该县政协委员李厂对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推进清洁乡村工作提出建议,得到各级领导肯定。
    近年来,随着农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产生的生活垃圾数量也在持续递增,农村面临的环境污染也愈加严重。垃圾的收集处理已成为困扰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棘手问题。今年以来,扶绥政协围绕全县正在深入开展“美丽扶绥•清洁乡村”活动,加强政协调研和协商工作,组织部分委员围绕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为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言,出“金点子”,助推全县清洁乡村工作开展。
    该县政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各种形式的调研会、座谈会、协商会等,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成立部分政协委员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各乡镇、村屯实地调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问题,听取乡、村负责人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情况介绍,收集大量来自基层的资料和建议。在座谈会和协商会上,政协委员和县各部门领导先后就如何加强农村垃圾基础设施规划和投入、分类处理农村垃圾和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等进行主题发言,积极建言献策。一是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完善农村垃圾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各村条件,对全县各村屯的垃圾清扫、中转运输及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配置进行科学规划,制订合理的实施计划。利用一年或最多两年时间,加大投入,全面建成和配置完善、规范的垃圾收集运输和无害化集中处理场。二是加快建立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工作机制。 建立村里出一点、镇上拿一点、市区财政补一点的资金保障机制,逐步形成以村民自治为主、市场化的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机制,形成了合理垃圾处理收费机制,保障承包者合理的收益和报酬。三是结合农村实际,选择各种科学的垃圾处理方式。各村自然条件不同,应结合农村人口居住分散、交通条件较差等情况,选择适合该村屯的垃圾处理方式。结合调研情况,综合提出开展垃圾处理的三种模式,第一种是“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第二种是离县城较远的村屯,应设立乡镇垃圾处理中心处理,第三种是特别偏远、交通运输不便的村庄,应就地就近处理。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和版报、广播、山歌、小册子、晚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环境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普及农村环境卫生知识,促使他们转变观念,改变陋习,自觉维护农村环境卫生,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加强对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从而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使保护农村环境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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