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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政协委员梁建强:关于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的建议

2018-02-23 15:25:08  来源:广西百色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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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人:梁建强
  (2016年12月)
 
  近年来,我区的产业扶贫工作成效显著,但是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产业发展不足、规模偏小、辐射和带动力不强等困难和问题。发展产业是解决贫困群众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手段,也是拔掉“穷根”、实现长期稳定脱贫的必由之路,没有产业支撑的脱贫致富是不可持续的。必须加快培育一批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特色优势产业,并把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督查结果作为对各地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引导好、带动好贫困群众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强“造血”功能,为贫困群众实现长期稳定脱贫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建议: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产业扶贫规划和措施,科学选定特色优势产业帮扶项目。各地要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县(市、区)、乡镇、村屯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地科学选准适合当地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项目。一要选准并实施好扶贫产业项目。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先,遵循群众意愿,优先选择那些覆盖面广、产业链比较完整、风险相对较小的扶贫产业项目,避免盲目上马不适合本地发展的产业项目。二要坚持一业为主、多业并举、以短养长、以长补短,积极引导和推进贫困地区农户开展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升产业扶贫的质量和效益。三要注重扬长避短,突出特色和规模效益,走现代产业发展道路,重点抓名、特、新、优品种发展,着力推进“多乡或一乡一业”、“数村或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体系建设。四要延长产业链条,着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好产业扶贫在促进贫困群众脱贫增收中的重要作用。
 
  二、创新扶贫产业发展模式,确保贫困人口精准受益。一是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自身力量薄弱,难以发展壮大产业。要大力培育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林)场、股份制农(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各类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牲畜托养、土地经营权股份合作等方式,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产业发展和贫困户增收。例如,可采取“经营主体+基地+贫困户”的合作发展模式,由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提供种(养)苗、技术、销售渠道,将产业实行分户承包,由贫困户承包一定的规模进行管理。再按照一定的价格由经营主体统一回收,进行加工、销售等,这样既能增强贫困户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也消除了贫困户因无发展资金、缺乏技术等压力和风险,又便于产品统一加工、统一包装、打造品牌,形成“互利多赢”的局面。二是充分发挥各扶贫产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在推进产业扶贫的过程中,要切实保障贫困群众的利益,积极引导企业、种养大户或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产业发展协议,形成紧密的合作帮扶关系,帮助贫困户通过入股分红、参与务工、承包管理、包种领养等多种途径在产业扶贫开发中受益,通过直补、以奖代补、贴息或物化补贴等方式对贫困户进行直接帮扶。建立对参与扶贫的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主和专业合作社进行信用评估和扶贫效益评估机制,建立黑红名单,加大失信成本,保障贫困户利益不受损害。三是加大政策及资金扶持力度。要针对对不同扶贫产业及不同经营主体制定不同的扶持政策,政府每年要拿出一定的资金,支持贫困户、扶贫合作社和扶贫龙头企业发展。对贫困户,重点支持基地建设;对龙头企业,重点支持加工、销售和研发;对合作社,重点扶持其发挥组织桥梁作用。
 
  三、提高产业扶贫资金投入比重,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一是加大资金的整合力度,将上级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地方财政拨款、金融机构贷款和企业个人捐赠,进行拼盘打包、捆绑使用,集中投入产业扶贫开发项目,发挥资金的聚合效应和最大效益。二是制定相应的约束办法,提高对产业扶贫的资金投入占比,确保每年有50%以上的财政性扶贫资金用于支持贫困村的产业发展,把有限的资金用在良种引进、基地建设、龙头企业扶持、农民合作组织培植和市场体系建设等关键环节上。三是深入推进金融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落实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和中国保监会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金融保险服务重心下沉,精准对接特色产业金融保险服务需求,创新完善金融保险服务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大力推进金融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将资源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倾斜,扩大信贷保险规模和种类,降低扶贫贷款门槛,加大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贷款力度,助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科技支撑。一是成立各级产业扶贫领导小组,紧紧围绕培育产业、促农增收,加大政策、资金、技术等帮扶力度,积极引导贫困群众调整产业结构,转变传统种植模式,参与扶贫项目开发,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二是强化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的服务职能。切实根据农民的需要,从改善生产条件、优良品种的引进、生产技术指导、病虫害防治、生产资料供应、产品加工、贮运和销售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为群众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发挥村民委等基层组织在产业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各乡镇村屯村民委、党支部等基层组织要在市场主体与贫困户对接中当好桥梁纽带,既要帮助贫困户选准产业,打消他们的顾虑,增强他们的信心,维护他们的权益,又要协助市场主体与贫困户签订协议,向上争取政策扶持,帮助落实贷款,调解好利益纠纷等。四是强化科技支撑和技术服务。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培育主导产业,发展特色高效产业,增强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引进或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在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做好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强化产业发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群众的整体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培养出一大批适合本地发展的土专家、实用型人才,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本提案为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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