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

政协委员提案建言 柳州市出台文明养犬规范性文件

2020-10-17 08:24:00 作者:徐凤明 来源:广西政协报
【字体:

  “每天来河堤遛狗的人好多,以前牵绳和不牵绳的人应该是‘对半开’,上个月底市政府出台了文明养狗的通告,变化很明显,现在基本上遛狗的都牵绳。”市民胡先生说。

 

  8月24日,柳州市政府印发并实施《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明确规定养犬必须要登记、提倡市民依法文明养犬,不遗弃犬只;市民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有安全完善的防范犬只伤人措施(如束犬绳、链,戴犬只口罩等),携犬出户活动中,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市民所饲养的犬只伤害他人的,应当积极主动化解纠纷和矛盾。

 

  “很高兴我们提出的提案建议得到采纳落实,现在确有很大的改观,遛狗都牵了绳,粪便也都清理了。” 市政协委员黄革文、陈劲松表示。

 

  近年来,柳州市城市居民养犬逐渐增多,由此带来的犬只伤人、犬吠扰民、乱拉排泄物、违规饲养犬只等安全、卫生、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反应强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相关议案、提案,建议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

 

  2018年以来,市政协委员韦震玲提出了《关于制定〈柳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建议》等一批提案,建议:柳州市加快地方立法,尽快出台有关法规,制定具体犬只管理细则,严格规范和约束养犬行为,使犬只管理有法可依;成立专门机构,确保犬患治理有力推进;改善养犬单一依靠行政手段进行管理的模式,发挥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动员居民、犬主及社区基层组织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包括市政协委员在内的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郑俊康在今年7月2日召开的柳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上提出工作要求,市政府于7月13日召开全市养犬管理工作常务会议,加快推进全市养犬管理工作。提案承办单位市公安局牵头编制了《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并征求相关部门的修改意见,通过市司法局审核确认,确定为行政规范性文件。

 

  “根据通告要求,市民养犬需要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进行登记。携犬到户外必须牵绳或戴犬只口罩,并清理排泄物;不得携犬进入菜市场、餐厅、学校和设有犬类禁入标志的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不得放任犬只恐吓及干扰他人生活……”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四级警长谢柳军介绍,以前治安警察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都是以劝导为主,现在将会对不按规定养犬的市民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或者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截至目前,该市共出动警力3210人次,查获不文明携犬出户447起。根据《柳州市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实施方案》,下一步将组织执法力量开展以城区为单位,对违法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犬吠扰民问题,集中整治和曝光一批不文明养犬的行为。到年底,该市委文明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城区和重点县份开展一次检查验收工作,通报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工作成果。□ 徐凤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