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

共奏“富民强市”最强音——中共南宁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政协工作纪实

2010-06-24 00:00:00  来源:广西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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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南宁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从市财政拨出192万元专款,为辖区12个县区政协各购买一部委员视察用车。这是南宁市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一次“大手笔”,也是市委、政府重视支持政协工作的又一具体措施。
    近年来,中共南宁市委、市政府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制度上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使政协在全局工作中有地位、有作为,形成了“市委重视、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群众满意”的良好工作格局。
   
完善制度 善听政协之言

    政协是个“磁场”,凝聚了社会各界的精英。如何发挥政协“人才库、智囊团”的重要作用?南宁市委、政府从制度层面入手,全力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事关全市大政方针、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人事安排以及关系人民生活的重大问题,都增添了一道“提交政协协商”的议程,并认真采纳政协建议。两年来,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车荣福先后对市政协8份调研报告、建议案作了重要批示。2009年,市委、政府先后委托市政协就开展“四个年”主题活动、“五场攻坚战”、中国水城建设等重大决策以及《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南宁市收回国有土地使用办法》《南宁市社会急救管理条例》等政策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开展专题协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为市委、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此外,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重大决策在形成过程中,市委、政府均到政协广泛征求意见;市委常委会和市委、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局性会议及重要活动均邀请市政协领导参加;每年的政协全会,市委、政府领导都要到会并分头参加各界别小组讨论,与委员一道共谋发展良策。

搭建平台 广纳政协之策

    调查研究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南宁市,已基本形成了市委出题、政协调研、政府落实的工作格局。仅2008年以来,市政协组织委员,紧紧围绕事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开展了大大小小几十个课题的专题调研和视察,每项调研成果,都得到了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采纳。2009年,市政协就承接东部产业转移、邕江沿岸开发建设用地保护与利用、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应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运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课题开展调研,形成的《关于加快搭建台商投资置业平台 主动承接东部台资产业转移的建议》《关于南宁市发展总部经济的建议》《关于南宁市积极应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运行的对策建议》《关于提升南宁市生态园林景观绿化水平的建议》等调研报告,市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以市委《参阅文件》的形式印发至各县区、各单位,不少调研成果已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政策措施。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近两年来,市政协共报送建议案和重要调研、视察报告100多份,递交提案1700多份,反映社情民意500多条。对政协委员反映报送的重要社情民意,市委、政府领导都及时作出批示,落实办理单位,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对提案办理工作,坚持强化领导、规范程序、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专门转发了《南宁市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市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内容。委员的合理化建议,有的纳入了政府工作决策,有的列为了必办实事。
    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推进工作、改进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市委、政府一直积极推动,市委以文件形式转发了《政协南宁市委员会关于规范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工作的意见》。目前,监督员工作已向监督员、督察员、评议员、人民陪审员等多个领域和多种职务覆盖。两年来,仅市本级政协就有100多名委员受聘担任各类监督员,占市政协委员总数的22.3%。
   
提供保障 办实政协之事

    为使政协组织有效履行职能,市委、政府从实际出发,不断优化政协工作环境,帮助政协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为政协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市政府每年把政协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并逐年增加。市财政还先后安排500多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改造市政协机关大院环境、办公用房、购置办公自动化设备和工作用车;将政协委员活动经费列入预算,市政协常委每年每人安排活动经费1700元,市政协委员每人每年活动经费1200元;每年安排20万元作为市本级委员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给每位政协委员订阅《广西政协报》;今年,市财政又安排192万元专项经费,分别给每个县区政协购买一部委员视察用车。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各部门对加强政协工作的认识,明确新时期政协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今年5月市委召开了全市政协工作会议,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对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具体内容、形式、操作程序作了进一步细化和规定。(本报记者 潘照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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