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
南宁市采纳委员建议进一步加强市区车辆停放管理
本报南宁讯 (记者 卢国武) 最近,记者从南宁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南宁市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市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范停车场所,统一停车收费标准。这是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的成果。
南宁市是广西的首府,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市区车辆不断增多,车辆乱停乱放造成的交通拥堵问题时有发生。同时,部分临街的商铺或部门自行圈地围园作为车辆停放场所、随意划地停车收费等现象也较严重。在部分路段,某些人只佩戴个袖章(甚至没有任何标记性的证明),就对停放的车辆收费,车主问他们有什么权力收费,回答说是某部门批准圈地停车收费的,而批准停车收费的单位也是五花八门,车主搞不清楚哪些部门有权批准收费,意见较大。自治区政协委员刘业信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针对南宁市区车辆停放管理存在的问题,在自治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交了《应规范机动车停车收费》的提案,建议南宁市有必要规范对机动车的停车收费管理,什么人可以收费、什么部门有权批准划地停车收费要有制度统一规定,进一步加强市区车辆的停放管理。
政协委员的建议很快引起了南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市区车辆静态管理工作,规范车辆停放收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政策,下发了《南宁市停放车规划》《南宁市青秀区路内临时停车分区规划》《南宁市治理“五乱”停车设施规划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对各类停车场点的建设及管理作了明确规定。目前,《南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编制、公示和意见征集工作已经完成。该《办法》对南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停车收费等问题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南宁市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对市区道路非法设置的停车泊位进行了清理整顿,共撤消非法停车泊位376个,在一定程度上遏止了非法私设停车泊位的势头;市物价管理部门也进行了一次全市停车收费大检查,严厉打击停车乱收费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规范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设置的车辆保管点,杜绝停车乱收费现象,并按照《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市区道路车辆的静态管理,使各车辆保管场点按照统一证件、统一服装、统一管理、统一收费、统一培训的“五个统一”原则,对车辆停放实施规范管理。
(广西政协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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