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

为构建和谐的新型劳动关系保驾护航

2008-05-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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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县政协委员在对企业用工行为进行调研时建议
    武鸣讯 近日,武鸣县政协组织委员分成4个调研小组,以走访了解、召开座谈会和查阅资料、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对全县28个企业的用工行为进行了调研。
    委员们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劳动合同制度已在全县普遍推行,但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尽人意;作为劳动合同要件之一的社会保险已在企业中逐步实行,但发展不平衡,国有企业(含改制企业)的职工几乎都参保了,而非公企业参保率较低。
    针对所存在问题,委员们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签订劳动合同意识。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树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意识,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法制意识,让企业和企业员工充分认识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对企业和员工的好处,自觉签订劳动合同。二是深入企业狠抓落实,强化劳动法律法规监督机制。对符合建立工会而没有建立的企业要督促其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建立健全职工申诉、举报制度;对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对无效劳动合同和有违法内容的劳动合同,要坚决给予纠正;对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人身和财产严重损害的案件,要依法追究责任。三是建立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预警制度。劳动保障部门要提前做好企业劳动合同期满人员情况的摸底工作,及时掌握劳动合同期满的高峰期及行业、企业和时间的分布,引导企业做好劳动合同的续订和终止工作,避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违法违约行为。特别要加强对困难企业及中小企业的指导,防止企业将大批合同期限届满职工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方式推向社会。四是依法征缴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积极与各有关部门通力配合,对拒绝缴纳和故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及时报请劳动行政部门立案处理,对拒不整改的,提交司法部门强制执行。五是加大劳动合同制度检查力度。劳动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及时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全面落实《劳动合同法》,使劳动合同制度真正得到贯彻落实,为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保驾护航。(赵述文)

                                                                                    (广西政协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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