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

政协第十一届南宁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2017-03-28 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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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1日,政协第十一届南宁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上,南宁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黄芳宣读了市政协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协第十一届南宁市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的通知》,传达了市政协有关会议的主要精神,通报市政协法制委员会2017年工作设想。

 

  会议听取了与会委员对做好2017年社会法制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归纳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有四点:一是要从委员的提案中,筛选调研、视察、对口协商、双月协商的课题和议题,不断拓宽调研、视察、对口协商、双月协商选题的途径和渠道;二是要围绕我市农村道路管理工作、提高治安案件破案率、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建立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地铁一号线运行安全防范工作、养老机构建设情况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对口协商、双月协商,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要加强培训,组织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开展学习考察,不断拓宽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的视野,提升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夯实工作基础;四是要认真撰写社会法制委员会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提交的集体提案和大会发言材料。会议对社会法制委员会拟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提交的关于建立和实施劳动关系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建议、关于大力推进综治视联网建设的建议、关于实施“六大”行动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议等三份集体提案和大会发言材料进行了讨论。

 

  会议要求,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要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政协章程、全国政协专门委员会通则,充分认识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的权威;充分认识人民政协地位、作用、性质和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增强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围绕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献计出力。要正确处理好荣誉与责任的关系,处理好委员职责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处理好发挥个人优势与代表界别群众的关系,认真履行好政协委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争做有担当有作为的委员。要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努力成为所在职业的排头兵、所在单位的领头雁、所在行业的佼佼者;在政协工作中发挥主体作用,不当挂名委员,精心准备、勤于思考,积极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不断提高参加率和参加成效;在界别群众中发挥代表作用,当好上情的解说员,当好下情的联络员,当好化解矛盾的调解员,广泛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为我市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勇当广西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排头兵增进团结、汇聚合力,自觉树立和展示政协委员的良好形象。(南宁市政协法制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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