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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工作报告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01-27 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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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年1月26日)

张秀隆

       各位委员:

 

       我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请予审议。

 

 

       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能。一年来,共提交提案598件,其中大会提案583件,平时提案15件。经审查,立案580件,其中委员提案424件,各民主党派广西区委和自治区工商联提案121件,人民团体提案14件,界别提案2件,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19件。这些提案凝聚着委员们的智慧和心血,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主席陈武等党政领导对提案、《重要提案摘报》、重点提案调研报告作了24次重要批示。自治区政府领导每年第四季度向自治区政协常委会议通报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已形成制度。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注重办理协商,创新办理形式,努力提高办理实效。许多单位强化了办理前的沟通协商、办理过程中的专题调研和办理后的督促检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并牵头办理重点提案,积极推动办理落实,使委员履职成果落到实处。截至2014年12月20日,106个承办单位已办复提案580件,办复率为100%,反馈满意率为99.13%。其中,提案提出的问题、建议已经解决或采纳的占67.1%,列入计划拟解决或拟采纳的占27.9%,用作参考的占5%。

 

       (一)围绕改革发展建言献策,为保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发挥重要作用。一批事关改革发展的提案提出的建议得到采纳和落实,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向好起到积极作用。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提案,自治区编办、政务办把提案建议吸纳进《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经自治区政府批准,2014年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了168项行政审批事项。《关于推进我区家庭农场发展的提案》得到落实,自治区农业厅商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到2014年底全区家庭农场数量2538家,比2013年增加1493家。自治区财政厅采纳《关于借助金融手段,整合财政支持企业和园区建设资金,缓解我区非公经济贷款难和还款难的建议》,整合各类资金2.5亿元,新设立中小企业信贷引导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拨款2亿元给广西金融投资集团下属的担保公司增加资本金,提高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能力。关于加快我区养生长寿健康产业发展的提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组织编制广西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中采纳了提案建议,拟编制养生长寿健康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关于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建议,自治区商务厅在编制广西农产品冷链物流规划中予以采纳,并加快产地集配中心、主销区交易配送专区和产销商流链条项目建设。

 

       (二)围绕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献计出力,促进了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得到解决。委员提案高度关注民生改善,提案提出的建议得到较好的采纳和落实。关于政府购买民办中小学教育服务、促进广西民办教育跨越发展等提案,教育厅采纳提案建议,已体现在自治区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中。关于加快解决低收入职工住房问题的建议,促进了全区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2014年全区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12万套(户),截至11月25日,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建设18.95万套(含新增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1.36万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57.9%。基本建成11.44万套,完成年度基本建成10万套目标任务的114.4%。新增分配入住12.25万套,完成年度新增分配入住10万套目标任务的122.46%。关于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代缴的提案,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采纳提案的建议,同意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的60%由政府代缴。关于开展农村沼气用气补贴的提案,自治区林业厅、财政厅决定从2015年起开展设立用气补贴试点。关于加强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建议得到落实,75个县“村收镇运县处理”试点项目总体完成,建成乡镇垃圾中转站505个、垃圾处理设施3.29万个,配备垃圾桶437.84万个。

 

       (三)围绕加强社会治理提出治本之策,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政协委员高度重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积极运用提案建言献策,提出的很多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关于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促进我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提案,公安厅、财政厅采纳提案建议,推进“一村一警”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农村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保障我区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经费投入。关于加强我区食品监管的提案得到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广西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能力提升工程等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市、县(市、区)全部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稽查执法机构,并按“一乡镇(街道)一所”设立乡镇(街道)监管所,全年共争取资金2.69亿元用于提升110个县(市、区)监管能力和购置基层监管所食品药品安全快检设备,7个设区市、35个县的检验机构建设得到改造,有1130个乡镇与区、市、县数据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联网监测,联网率达98%,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完成食品安全检测3000多万元,一批危害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四级联动开展的“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受到严厉打击。

 

      

 

       一年来,常委会按照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入进行提案办理协商的要求,以提高提案质量为基础,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创新工作载体为动力,不断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上下联动,以重点提案助推广西发展。助推《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2013年3月,全国政协委员、自治区政协主席陈际瓦联合6名住桂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西江经济带建设建议》的提案。全国政协列为重点督办提案后,我们加强与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联系,不断进行跟踪对接。去年7月,国务院批复实施《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助推左右江革命老区发展。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陈际瓦主席联合住桂黔滇41位全国政协委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快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建议》的提案,经全国政协主席办公会审议,确定为去年全会5052件立案提案中的6件重点提案之一。为配合全国政协调研组来桂调研督办该提案,我们做了精心准备。自治区政协主席、分管副主席主持召开区直部门调研座谈会听取意见;在南宁召开桂黔滇三省区政协主席联席会议,共同探讨老区振兴大计;组织调研组赴老区4市和6个县市进行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全国政协副主席马飚在专题调研报告、三省区政协座谈会情况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给予很高评价,认为这些材料对全国政协重点提案督办调研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参考。去年7月上旬,马飚副主席率全国政协调研组到桂黔滇进行督办调研,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报告》,俞正声、张高丽、汪洋、杜青林、杨晶、马飚等6位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报告作了重要批示。这是多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全国政协报送的重点提案督办报告批示人数最多的一次。目前,《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已报国务院审批。自2012年以来,连续三年,每年都有一件事关广西发展大局的提案列入全国政协重点督办调研提案,这是我区政协提案工作重大历史性突破,在全国各省区市政协中也是唯一的,为实现国家战略在广西的全覆盖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加强督办,不断完善“五位一体”提案督办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阅批督办、政协领导领衔督办、提案委领导专题督办、提案委委员认领督办、承办单位领导重点督办提案的制度,形成多层次的提案督办新格局,有效地推动了提案的办理落实。去年,自治区党政领导阅批的14件提案全部得到落实。彭清华书记在《重要提案摘报》上对关于将农历三月初三确定为广西壮族“三月三”歌圩节并放假的提案作出重要批示,自治区政府采纳提案建议,以政府令形式作出决定:“壮族三月三”是本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两天,自2014年3月1日开始施行。陈武主席在《关于加快推进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建议》的重点提案调研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在工作中采纳建议。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唐仁健出席了《关于扶持贫困地区推进新型扶贫移民安置工作建议》的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采纳提案人和与会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区扶贫生态移民工作的建议。这是继2013年自治区党委危朝安副书记参加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后,自治区政府领导由阅批督办提案到亲自参加重点提案办理协商活动的首次突破。去年自治区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的10件重点提案办理已落到实处。通过督办《关于加强广西野生稻种资源保护的提案》,自治区农业厅推进全区建立物理隔离式农业野生种质资源保护点7个,其中4个为野生稻保护点,并把农业野生稻种质资源保护相关条款列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稿)》。通过督办《关于对我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建议》的提案,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和环保厅印发了《关于〈广西推进2014年畜牧业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宣传工作、加快推进相关规划编制、落实养殖污染防治属地负责制、按“一场一策”要求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减排工作。提案委委员认领督办提案形成常态化,每年都选出若干件提案,分别由提案委委员认领督办。

 

       (三)夯实基础,努力提高提案质量。坚持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提案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抓好征集引导。为使提案与党政部门工作有效衔接,提案委向党政部门征集提案素材,供委员撰写提案参考;发出提案征集通知,明确撰写提案的基本要求,印发提案参考选题和提案范文,引导委员提出高质量提案。在抓好面上征集工作的同时,召开集体提案征集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共同研究提高提案质量的办法。党派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向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交的集体提案,占立案提案总数26.9%。强化委员培训。自治区政协举办的委员培训班,专门就提案知识进行辅导,使委员们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撰写提案的规范要求和撰写高质量提案的方法路径。严格审查立案。坚持提案组工作人员初审、提案委员会委员审核、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的“三审”制度,严把提案立案质量关。

 

       (四)锐意创新,进一步增强提案工作活力。加强制度创新。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提出制定提案工作两项制度的要求,组织力量研究起草了《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提案审查工作细则》、《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并经政协第九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施行。加强工作创新。在2013年开展提案工作“双向民主评议”的基础上,2014年在全国首创开展提案工作“四方民主评议”,搭建民主评议新平台,政协委员、承办单位、提案委、社会各界代表分别到住建厅、农业厅开展提案工作“四方民主评议”活动,对委员的提案质量、承办单位的提案办理质量、提案委的服务工作质量进行民主评议。这是对提案工作加大民主监督力度的新尝试,也是提高提案工作三个质量的新举措。创新提案集中办理、集中督办新形式。住建厅就农村垃圾处理、推进城镇化同类提案上门召开集中办理协商会,提案委召开食品药品同类提案集中督办座谈会。这两个集中活动,采取“面对面”协商讨论方式,既减少了公务成本,提高了效率,又推动了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创新提案分办调整办法。首次召开提案分办调整会,由承办单位面对面协商提案分办调整问题,提高了提案分办调整效率。

 

       一年来,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提案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是,在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进一步增强办理实效,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参与提案工作等方面还需要加强和改进。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着力提高提案质量。把提案工作放到政协全局工作谋划,引导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政协专门委员会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一带一路”建设、我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等重要问题深入调研,提交提案,努力使提案工作更加契合中心工作、更加体现人民心声。开展“提案质量年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重视提案工作业务培训,加强委员知情引导,发挥党派团体优势,提高集体提案质量。

 

       (二)着力推进提案办理协商。按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提案办理协商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主动争取各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确定年度提案办理协商工作重点,创新提案办理协商方式,增强提案办理协商实效。制订提案办理协商办法,推进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建设。

 

       (三)着力增强提案督办实效。加强与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沟通,对住桂全国政协委员近年向全国政协提出的有关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提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进一步完善“五位一体”提案督办机制,提高督办实效。选择若干个提案中关注度高的问题集中进行专题督办。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理工作绩效考评办法。

 

       (四)着力提升提案工作服务水平。密切与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的联系,加强与承办单位的协作配合,全力做好沟通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加大提案工作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稳步推进提案及复文公开,探索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提案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对基层政协提案工作的指导。重视提案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理论和业务水平,增强履职能力。

 

       各位委员!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做好提案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同心同德,再接再厉,不断开创我区政协提案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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