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3-01-15 1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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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负责办理本委员会及办公室的信息综合、文电处理等日常事务;起草本委员会和办公室各类文件;
    二、负责根据自治区政协工作重点起草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并具体负责实施;
    三、负责联系本委员会委员,通报和沟通相关信息,为本委委员履行职能创造良好条件;
    四、负责协调和安排本委委员参加各类会议和开展考察、调研、视察等活动,并协助撰写考察、调研报告;
    五、负责各类相关信息的收集、综合和传送上报;
    六、负责记载本委员会《大事记》,并按规定指定专人负责立卷归档连同机要文件一起保管;
    七、负责与全国政协、兄弟省、区、市政协、区内各市、县政协对口部门以及区直各有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协作和协调、指导工作;
    八、负责组织本委委员和办公室开展或参与有关重大节日纪念活动和机关重要活动;
    九、负责承办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相关部门就相关专题提出的协商意见收集、整理和反馈;承办与本委员会业务有关的来信来访及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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