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

自治区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8-04-10 16:01:00  来源:广西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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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自治区纪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被通报的典型问题分别是:贺州市平桂区市容市政管理局在2013年6月至2017年6月,有多名干部职工多次使用该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报销维修费共计106481元,违规报销个人费用共计14032元,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国库。柳州市柳江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黄焕在2015年至2017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使用该单位公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累计14410元,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国库。防城港市供销社综合科科长王健于2017年9月12日上午,违规接受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安排的吃请,并有饮酒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苍梧县石桥中学在2016年1月,以学校食堂账户经费购买花生油发放给全体教职员工,共计15950元;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董家源还以乘坐出租车名义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70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个人费用收缴国库。浦北县三合镇社保所所长苏毅于2017年12月13日在家中为其子违规操办婚宴,组织婚车17辆,安排文艺表演,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上述典型案例涉及党员干部私车公养、违规接受吃请、违规发放福利、大操大办婚宴等问题,有的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知止。这些问题让我们清醒认识到,党风政风不纯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不敢、不能、不想”的基础仍不牢靠,管党治党责任传导仍不到位,制度修订执行仍有漏洞,作风建设仍然任重道远。
 
       通报强调,2018年“壮族三月三”、五一、端午将至,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坚决查处、从快处理、从严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各个地方、各个领域、各个层面落地生根。(记者 黄富强 通讯员 李明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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