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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胆敢动扶贫资金财物“奶酪”严惩不贷

2017-09-26 12:34:00  来源:广西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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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自治区纪委通报23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日前,自治区纪委通报了全区查处的23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通报中,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收取好处费、骗取套取有关扶贫资金等问题最为突出。其中有: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同江村委会原副主任曾怡联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其负责危房改造申报和审核工作的便利,为其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父亲、岳父等亲属违规申办并领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金5.36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州县东山瑶族乡六字界村党支部原书记盘晓林收受13户危房改造对象好处费2.82万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镇德良村委会副主任文泽富违规为企业骗取扶贫资金17.65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殿村村委会原主任李均元向申领危房改造补助款的23户农户索取好处费4.8万元进行私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蒙山县西河镇壬山村党支部委员陈明权在办理农村低保过程中隐瞒家庭情况,使其父亲、母亲、小儿子3人违规享受低保补助1.35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钦州市钦北区紫胶林场在不符合申请国家林业生产用油补贴条件情况下,通过编制虚假材料套取林业生产用油补贴资金281.5万元,全部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和棚户区危改项目开支,相关责任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

 

        ——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万新村委原民兵营长李雪娣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伙同他人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6万元,收受危房改造农户好处费1.6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陆川县横山镇旺坡村委会主任范广孙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低保申报工作中,隐瞒其母亲就业及经济收入真实状况,违规办理低保手续并获得低保金1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田林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岑世坤指使单位会计以虚列购买培训资料费名义,累计套取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劳动技能培训专项经费59.7万元,并以下乡补助、慰问金等名义将其中的52.59万元发放给单位职工,其余的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隆林各族自治县沙梨乡坝平村党支部原书记岑家益、村委会主任罗绍明、副主任罗永能在协助乡政府实施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合伙私分危房改造户押金6.2万元,违规收取危房改造户“辛苦费”9000元,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山乡财政所原所长龙照敏虚列粮种补贴土地面积套取种粮补贴款44.85万元,除19.27万元用于为群众缴纳新农合外,其余25.57万元为村干部和东山乡财政所使用,其中龙照敏个人开支8.66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天峨县八腊瑶族乡纳碍村党支部书记张近华伙同他人以虚假材料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2.19万元,其个人分得1万元,还收受危房改造农户茶油、香烟等财物折合人民币1070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忻城县城关镇弄洪村委会主任黄光红以其妻子名义通过编造虚假材料骗取危改补助金1.75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宁明县农村经济管理站原站长蒙有飞在审批发放国家农业扶持补贴资金过程中,先后3次收受服务对象财物3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渠立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韦良飞个人或伙同他人收取多户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好处费1.22万元,收受采石场老板过节费5200元并接受宴请,收取挖沙、石场、施工队老板好处费2.05万元,伙同他人贪污集体房屋出让金、集体土地征用款1.76万元,以他人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因玩忽职守、履职不力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造成扶贫资金被套取、流失、挪作他用等问题,也在本次通报之列。其中有:上林县西燕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原站长陆有荣、工作人员莫海斌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4户违规获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金7.92万元,陆有荣、莫海斌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鹿寨县寨沙镇人民政府原副镇长梁方宇失职失责,导致该镇16个村159户不符合补助政策条件的农户通过评审和验收,骗取国家财政补助资金274.6万元,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融安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原副主任肖洪礼玩忽职守,导致12.09万元征地款通过县征地办审核后被他人私分,还以他人名义虚报骗取青苗补偿款1.6万元,多次违规收受他人财物4.3万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民政办办事员王永亮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不实或虚假的申请材料通过审核,造成不符合条件的3户家庭7人领取低保资金2.35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东兴市马路镇平丰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许光伟违规将合作社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挪作他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规划建设站原站长徐国东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2户村民重复享受国家危改资金3.6万元,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来宾市兴宾区信访局副局长罗定红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履职不力,造成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评定为贫困户、扶贫工作数据失真的不良后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如期实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履行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向基层延伸。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职责定位,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对胆敢动扶贫资金财物“奶酪”的严惩不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督促职能部门强化监督管理,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要用好问责利器,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扶贫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干部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黄富强 李明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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