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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7-09-30 11:50:00  来源:广西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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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庆、中秋将至,为严肃纪律,持续强化警示震慑,9月25日,自治区纪委对全区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

 

        通报中,南宁邕州饭店在2013年10月至2014年6月,分三批次组织29名员工前往韩国旅游,公款开支5.8万元,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国库;合浦县廉州镇第一幼儿园党支部书记陈华清在没有向组织报告的情况下,于2016年10月违规为其女儿操办婚宴,收受同事礼金5700 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国库;博白县林业局原副局长莫锦超、副局长黄庆旺、办公室主任李贵、林政股股长黄焕海、林政股副股长刘宇等人,在2009 年至2015 年,多次违规收受玉林市林业产业协会博白办事处礼金29174 元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国库;桂平市西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保卫科副科长李东海在抽调参与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期间,于2015 年中秋节前和2016 年春节前违规收受项目承建方节日慰问金4000元,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国库;贺州市八步区黄洞乡财政所干部张尚初在2016 年1 月至8月,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多次给其私家车加油办理私事,涉及金额3574.58 元,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国库;合山市河里镇党委书记韦献忠,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覃汝梧,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韦猛等人,于今年3 月14 日,违规接受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有饮酒行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查处的6 起案件,有的发生在“十个严禁”之后,有的发生在我区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期间,这充分表明,风化俗成需要时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结合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心怀敬畏戒惧,筑牢抵制不良风气思想根基,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黄富强  李明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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