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协动态
建立保障我国电煤供应安全长效机制
广西政协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 覃文宇)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李彬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交《关于建立保障我国电煤供应安全长效机制的建议》提案得到立案。
李彬在提案中说,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电力的供需紧张问题也逐年凸显出来。一方面,电力需求呈现逐年增长态势。2007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324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42%。而且用电增速已连续6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速度;另一方面,我国电力供应不足,省级电网拉闸限电现象时有发生。虽然我国的电力供应呈多元化趋势,但传统的火力发电在整个电力供应中仍起着主导作用。电煤作为火力发电的燃料,其供应安全与否对于保证电厂能否正常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年年初南方发生的冰冻灾害,充分暴露出了我国电煤供应不足的问题,并给我国电煤供应安全敲响了警钟。据有关报道,冻灾期间,我国缺煤停机3990万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的5.6%。而1月召开的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则透露,由于电煤供应不足,冻灾期间全国电力缺口近7000万千瓦,有13个省级电网出现不同程度的拉闸限电。
建立我国电煤供应长效机制,保障我国电煤供应安全问题显得刻不容缓。为此,李彬在提案中建议:
1、建立电煤生产的长期协调机制,以解决煤炭、电力生产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由于煤炭、电力生产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且涉及面广,必须加强组织协调,建立起具有权威的协调机构,从而解决煤炭、电力生产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将目前由国家发改委牵头,铁路、交通、煤炭、电力、安监等部门参与的临时协调机构转变为常设协调机构,长期负责协调煤炭、电力生产过程中所遇到的重大问题。
2、建立煤炭储备机制,保证煤炭供应安全。由于煤炭是一种短缺资源,没有储备难以应付诸如年初发生冻灾那样的突发事件所造成的运输困难而引发电煤供应不上的问题。同时,亦有利于调节市场,抑制煤价,打击囤积行为。储备机制可以确立为国家及企业两大储备主体。国家储备,属于一种战略储备,是为应付突发事件而准备的;企业储备即电厂等用煤企业的储备,属日常储备,是用来保障生产所需。目前我国企业的煤炭储备通常为15-20天,时间显得有些偏短,可考虑延长到25-30天。
3、建立正常的煤电联动机制,煤、电价格实行市场化。过去由国家发改委推动的煤电价格联动的出发点是正确的,但由于其存在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即定价的基点不是原材料的煤炭价格,而是产成品的电力价格,这种煤电联动机制是一种非正常,甚至是一种扭曲的煤电联动机制,使得煤电联动处在一个矛盾的环境之中,即处于市场化的煤炭价格与非市场化的电力定价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这种矛盾决定着任何一次煤电联动都是各个利益主体激烈博弈的过程。因此,当前必须改变这种状况,建立以煤、电价格互相联动,由市场定价的正常煤电联动机制。
4、建立电煤运输应急联动机制,开启电煤运输“绿色通道”,保证电煤运输畅通。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有利于及时掌握各联动成员单位电煤运输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季节性用电高峰和恶劣天气期间各联动成员单位的电煤储备和运力安排的信息,安排电煤运输车辆与船舶等;有利于预控管理,协调解决车辆、船舶运力紧张等重大问题,特别是及时处置交通事故等突发性问题,力求快速反应;有利于加强协作,各自履职,合力解决季节性和灾害性造成的各类电煤运输紧张的突出问题;有利于电煤运输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和服务举措形成长效机制,从而全面落实“保交通、保煤电、保民生”的要求。
5、改善我国的电源结构,降低我国电力对煤炭资源的过度依赖。当前,我国在发展电力过程中,不仅要重视发展火电、水电,还要注重发展核电、风电,实行多种电源并举,以此来改善我国的电源结构,从而降低我国电力对煤炭的过度依赖,逐步缓解电煤供应紧张的局面。
(广西政协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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