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协动态
突出职能作用 助力和谐发展
突出职能作用 助力和谐发展——自治区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五年工作回眸
本报记者 黄富强
“谢谢你们!有了眼镜,我再也不用眯着眼睛看黑板了。” 2007年6月4日,当东兰县城中学04—12班受助的贫困生黄萧蔓同学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专门为她配置的近视眼镜时激动不已。这是自治区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牵线搭桥,联系爱心人士给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送温暖的一个缩影。
五年来,自治区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坚持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出发,立足人民政协的性质和职能,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作用,及时反映我区政协民族界、宗教界委员以及他们所联系的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对我区各项建设事业的意见和呼声,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努力为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办好事、实事。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维护和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为协助党委、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较好地发挥了政协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目标明确
为民族地区发展建言献策
自治区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坚持把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作为工作的重点,对民族地区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地开展调查研究,并努力提高建言献策水平。该委先后就民族地区的电站库区移民生产生活情况、少数民族教育、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选拔、自治县县域经济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壮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等问题,多次深入各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壮族聚居的市县进行调查研究,并撰写出8篇有份量的调查报告,提出了56条意见和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
以壮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为例。众所周知,在骆越古国时代,壮族先民创造了灿烂的骆越文化。骆越文化中的稻作文化、铜鼓文化、花山崖壁画文化、棉纺织文化和龙母文化等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华文明和世界文明产生过深远的影响。为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骆越古国文化的研究及其遗存的保护、利用工作,该委深入展开调查研究,就保护我国文化安全、促进地方旅游经济发展、构筑我国与东盟文化交流合作的平台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建议。2007年6月下旬,在全国“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研讨会”上,该委就这方面所作的发言引起了与会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会后,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以自治区政协民族和宗教委的发言内容整理写成信息,经上报后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有力地促进了我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
牵线搭桥
情系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
近年来,自治区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经常深入老、少、边、山、穷地区,开展对少数民族教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调查研究工作。在了解到部分少数民族县区存在教育贫困的问题后,该委通过牵线搭桥,联系深圳红荔书画馆馆长黄美南先生等一批“文化扶贫”爱心人士,多方筹措资金,帮助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等县修建希望小学、春蕾小学。这是该委积极创新政协专委会工作的一个成果之一。此外,该委还受委托先后将价值数十万元的棉被、衣服、文化用品、食品等物资,捐赠给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乡甘棠村小学,凤山县平乐瑶族乡桑亭村小学,隆林各族自治县者保乡中心校的贫困生;受委托为都安瑶族自治县高中、东兰县城中学、南丹高中、南丹二高、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族中学、大化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学等的1463位贫困生配置近视眼镜。
找准切入点
推进宗教工作深入开展
2005年3月1日,《宗教事务条例》正式施行。当年6月,自治区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组织委员就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情况赴桂林、全州、柳州等地进行调研,并就调研中发现的宗教房产政策落实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强和可操作性强的建议,为自治区有关部门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随后,该委又组织委员赴玉林、钦州、防城港等市就落实宗教房产政策的情况进行考察,针对如何促进宗教事务管理逐步规范化、法制化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并对宗教房产政策的遗留问题进行跟踪调查,促进落实,达到为政府分忧、为宗教界办实事的目的。此外,该委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极大地促进了宗教工作进一步开展。
(广西政协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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