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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靓丽”人居环境擦亮乡村振兴“底色”

2022-05-28 08:12:00 作者:黄富强 来源:广西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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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做好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把乡村建设得更加美丽。自治区政协广大委员牢记领袖嘱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提出提案呼吁——
 
 
用“靓丽”人居环境擦亮乡村振兴“底色”
 
  站在位于半山腰古榕树下的观景台,可见凉亭、球场、戏台错落有致,统一“穿衣戴帽”的白墙绿瓦小楼掩映在绿树丛中,村道干净整洁,房前屋后柴火、草垛码放整齐,田间种植的葡萄、彩椒生机勃勃,整个村庄绿树环绕、清丽秀美……这是不久前记者在田林县利周瑶族乡爱善村采访时,映入眼帘的一幅如画美景。
 
  曾几何时,爱善村的村容村貌也是典型的“脏乱差”——一刮风路面就尘土飞扬,还不时裹挟着垃圾、纸片;房前屋后,柴草、杂物无序堆放,凌乱不堪;淘米洗菜的水,直接倒在村道上,导致苍蝇蚊虫乱飞,每到下雨天,更是浊水横流。
 
  随着脱贫攻坚战打响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爱善村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迎来了质的嬗变,一个美丽宜居的村庄呈现在世人面前。
 
  如今,乘着自治区不断擦亮和提升乡村振兴“底色”与“成色”的强劲东风,像爱善村这样美丽宜居的村庄如雨后春笋般在八桂大地涌现。
 
  农村人居环境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健康福祉和社会文明和谐,更关乎建设美丽中国的发展大局。自治区政协广大委员牢记领袖嘱托,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履职尽责,竭力尽智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鼓与呼。在今年初召开的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委员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纷纷通过提交提案、大会发言、小组讨论、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踊跃为“扮靓”农村人居环境、擦亮乡村振兴“底色”建言献策。
 
  开展“厕所革命”,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惠民举措,关系到人居环境改善、群众素质提升和社会文明进步,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十四五”时期要继续把农村“厕所革命”作为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注重因地制宜、科学引导,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坚决反对劳民伤财、搞形式摆样子,扎扎实实向前推进。
 
  农工党广西区委在调研中发现,近年来,我区通过实施“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扎实推动农村新建住房全面配套无害化卫生厕所和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风貌明显提升。但是,由于我区各级财力所限、公共投入不足、工作开展不平衡等原因,农村“厕所革命”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由于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除了中央下达部分资金外,自治区、市以及大部分县(市、区)因财政财力有限无法配套,导致一些项目无法顺利推进、有效实施;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不完善,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尚未实现有效衔接,既增加了农户建设负担,又留下了环境污染隐患;后续管护服务机制未健全,财政奖补农村改厕资金主要用于厕所建设、购买清运车辆,改厕后续管理资金欠缺,市场化运作的维修服务、清运及资源化利用机制尚未健全,导致厕具维修、粪污清运等服务不及时,等等。
 
  对此,农工党广西区委提出《关于巩固农村“厕所革命”成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提案》,建议创新资金筹措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全力争取中央各类项目资金和筹措下达自治区级配套资金;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让老百姓乐意接受并支持参与厕改工作,实现由“要我改”转变为“我要改”,切实增强群众想用、愿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统筹,补齐公共基础设施短板,将农村改厕纳入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和村镇建设整体规划,统筹农村产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监管,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农村改厕监测评价制度,将运行使用效果和群众满意度纳入验收指标,对厕所使用维护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真正把改厕这一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把改厕工作办好、办实。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让乡村成为充满魅力和希望的一方水土,不仅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需要久久为功,全力以赴。”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教授级高工曾广庆直言,随着乡村振兴深入推进,黑臭水体作为水生态环境提升路上的一大拦路虎,已然成为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战场。“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指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包括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并且还要加快推进。”
 
  他建议,以县为单位核定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在摸清现状的基础上,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调查评估与分类改造,对列入治理清单的黑臭水体所在村屯进行分类整改;设施处理能力不足的,应加快改扩建设施;对难以覆盖的地区可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处理设施。同时,结合广西实际情况,从自治区层面明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责任主体和监督管理部门,出台关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及技术管理规范,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资金政策保障,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成本纳入各级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合力让农村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
 
  加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也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必然要求。我区高度重视秸杆禁烧工作,先后印发了《广西秸杆禁烧三年工作方案(2020-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秸杆禁烧管理暂行办法》等指导文件,对秸杆禁烧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
 
  自治区政协委员、致公党河池市委主委黄瑞立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提案》中呼吁,加大力度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强化督查和巡查,加强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完善秸秆综合利用组织体系,引进企业大力收储和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秸秆,从根本上解决秸秆出路和农民困扰;完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激励措施和扶持政策,加大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同时对秸秆综合利用情况实行严格考核,将之与乡村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具体工作挂钩;提高科技支撑水平,大力推广“秸—炭—肥”还田改土循环利用模式,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秸秆和农林废弃物再利用难题;因地制宜推广机械化作业,提高秸秆直接还田质量,提升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效益,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文章,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黄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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