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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好当前抗洪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6-07-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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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日报讯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7月17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当前抗洪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

    受2006年第4号强热带风暴“碧利斯”减弱成的低气压环流和强盛的西南暖湿气流共同影响,从2006年7月15日8时至今,我区出现了入汛以来最强的一次强降雨天气过程。全区有21个县(市、区)受灾,部分县(区)出现了严重的洪涝灾害。根据自治区气象部门的预报,7月17日到18日,百色、河池、崇左、南宁、钦州、防城港等市有中到大雨,局部有暴雨到大暴雨,其它地区有小到中雨,局部有大雨到暴雨,我区的抗洪救灾形势非常严峻。

    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防御这次灾害性天气过程非常重视,近日分别就做好当前抗洪救灾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这次强降雨过程的各项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抗洪救灾、恢复重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抗洪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经自治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洪工作

    2006年入汛以来,我区多次遭受强降雨袭击,土壤含水量趋于饱和,大范围的强降雨极易引发山洪灾害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加上目前部分江河、水库、水电站水位已较高,局地超强降雨对中小水库、水电站等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威胁较大。各地要对当前防汛形势有清醒认识,认真落实防汛抗灾的工作部署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五项防汛工作责任制,完善防汛抗灾预案,加强各项防御工作,避免人员伤亡,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防御工作:

    一是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山洪易发区、低洼易涝区、水库水电站下游安全没有保障的群众和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安全转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是加强观测,加密预报,及时掌握天气变化趋势,为科学指挥提供准确、及时的依据。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发挥防汛指挥的中枢作用,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汇报,确保防御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顺利开展。气象部门要加强预警预报工作,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实行24小时实时监测和跟踪分析,及早发现局地强降雨过程和区域,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水文部门要加强降雨观测和江河水情监测,及时收集各水文站点测报资料,做好大江大河水情分析,提前预报;国土资源部门要指导各地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控工作,提前转移安全受威胁的群众。

    三是严明纪律,加强值班,及时帮助基层解决抗洪救灾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必须在岗在位,履行职责;各级防汛部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要带班,随时掌握基层防汛工作情况,组织防汛抢险。对基层防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给予解决。

    四是严阵以待,认真做好防大洪、抗大灾的准备工作。各级防汛抢险队伍要立即集结待命,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在第一时间奔赴抗洪救灾第一线,开展抢险救灾工作。请驻桂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做好支援地方抗洪救灾的准备,一旦地方有要求,能按用兵程序给予地方强有力的支援,充分发挥抗洪抢险主力军作用。一旦发生重大灾情,市、县、乡各级必须立即响应,做好援助工作,同时按规定立即向自治区汇报,自治区有关部门也要在第一时间响应,并派出工作组和抢险队伍给予援助。

二、采取措施,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生活安排

    受此次强降雨过程影响,全区有292.5万人受灾,19.26万人紧急转移安置。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事关灾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受灾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一手抓防汛,一手抓救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不挨饿、不染疫。一要认真做好救灾物资的组织、调运和发放工作,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二要妥善安排好转移安置群众的住宿问题,对住房倒塌、无家可归的,应尽量利用公房或通过群众互助先行安置,并尽快组织和帮助他们恢复重建住房。三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保证受灾群众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和大灾之后无大疫。要特别注意做好受灾的五保户、军烈属和特困户的生活安排工作。

三、抓紧做好灾后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受灾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开展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的措施和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灾情稳定后,要立即组织工作组分赴重灾区指导和组织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工作。一要迅速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做好受灾农作物抢救工作,加强对受淹农作物的护理,对无法抢救的要抓紧补种、改种;对水毁塘堤要尽快修复,受灾鱼(虾)塘要尽快清理和消毒,并及时组织优良种苗补放;对畜牧场地要进行消毒处理,密切注意畜禽疫病动态并加强防范工作;对受灾幼林要采取措施补植。与此同时,要加强分类指导,尽快安排一些“短、平、快”项目,帮助受灾群众开拓生产自救门路,增加收入,把因灾造成的损失尽量夺回来。二要认真抓好受灾企业恢复生产工作。要帮助和指导因受淹而停产和部分停产企业清理厂房场地、抢修机器,尽快恢复生产,争取农业损失工业补。要抓紧水毁交通、通讯、电力、水利、卫生设施和校舍的抢修工作。要认真组织好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应工作,尽快恢复供销、商业企业的正常营业,确保灾区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四、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全力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力量,深入了解灾情,摸清本系统及负责的项目、设施等的受灾情况,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救灾和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各级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立即组成工作组分赴重灾区指导救灾和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民政部门要认真统计、核实灾情,做好灾区生产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经贸部门要认真组织企业清理厂房场地、抢修机器,尽快恢复生产,组织恢复供销、商业企业的正常营业,确保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工商、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物价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供应;农业、水产畜牧、林业部门要帮助灾区做好恢复农业生产的各项工作;水利部门要尽快组织力量修复水毁水利设施,做好各类防洪工程的检查、维护和管理,确保水利工程设施在今后的度汛安全和工农业生产中能充分发挥效能;交通、通讯、电力部门要尽快组织抢修受损设施,恢复交通、通讯和供电;教育部门要抓紧抢修校舍危房、重建校舍,保证受灾各学校新学期的正常教学秩序;卫生防疫部门要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与此同时,区直各部门要及时向国家对口部门汇报疫情,积极争取国家对口部门对我区灾区救灾和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的支持。

    灾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灾区,到灾民中间了解灾民生产生活所需,尽一切努力帮助灾民解决经他们努力后仍难以解决的各种困难,确保灾民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与此同时,要广泛发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深入灾区,慰问灾民,在全社会营造关心灾区,关爱灾民的氛围,让广大灾民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感受到社会各界对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各方要共同努力构建灾区灾后恢复重建的和谐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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