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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月均56.4万人纳入低保 低保对象人均补差72元

2006-07-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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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唐斯佳)记者从广西民政厅获悉,目前广西平均每月纳入低保的人数为56.4万人,低保对象人均补差标准由原来的63元提高到72元,而南宁市达到了79元,为广西最高水平。

    所谓人均补差标准,是指一个家庭的实际收入若没达到最低生活标准,则进行补差,每个家庭补差的数额不等,一定范围内(比如全广西)补差的总额除以补差的总人数,则是人均补差标准。据了解,今年以来,广西执行按“实际收入”计算家庭收入的政策,全面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按照原计划,今年低保对象人均补差标准要由原来的63元提高到68元以上,但实际达到了72元,南宁市则达到了79元。全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最高的达210元,最低的达110元,平均为145元,基本实现了与当地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相适应的目标。

    同时,广西在抓好武鸣、钟山、灵山、平果、永福、鹿寨、南丹和贵港市港南区等7个县(区)农村低保试点工作中,总结经验,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农村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意见》。据统计,上半年广西累计给57.8万农村特困对象(包括36.2万五保对象)发放生活救济资金5980.5万元,有效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

    据悉,南宁市将编织城乡一体低保“安全网”,让城里、乡下困难户都能安享低保。南宁市目前已在武鸣县、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和江南区,开展了农村低保规范管理试点工作,先期解决五保户、优抚对象、特困户等人员生活保障问题。在此基础上,又在良庆区、邕宁区推进了农村低保。在城市,对城市低保对象中患重大疾病、子女上学、残疾等家庭将给予倾斜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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