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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区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座谈会召开 黄菊作批示

2006-06-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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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南昌6月25日电 部分省区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座谈会23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根据当前形势,进一步总结经验,落实政策,群策群力,不断破解再就业工作难题,把就业再就业工作做得更好。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的具体举措。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扎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华建敏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今年以来,各地区、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原有政策,在集中力量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华建敏强调,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就业总量矛盾和结构性失业问题也将长期并存,当前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地区、有关部门要把就业再就业工作纳入“十一五”规划,集中力量,加强领导,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工作,力争在以下九个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一是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推动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二是落实税收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扩大社会就业;三是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四是落实税收扶持政策,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五是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和高技能人才工作政策,推动劳动者全面提高素质和就业能力;六是落实公共就业服务政策,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七是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推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八是落实农民工就业政策,推动做好农民工工作;九是落实就业再就业资金,推动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化,使需要帮助的就业对象直接受益。

  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等12个省(区、市)政府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华建敏还在南昌出席了有关部门召开的落实就业政策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座谈会,并在江西省委书记孟建柱、省长黄智权等陪同下视察了南昌市劳动力市场、创业指导中心和红谷滩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与下岗职工进行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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