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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全面清理整顿出租车行业 多项措施为的士减负

2006-06-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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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莫国献)广西将以减轻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负担为切入点,解决行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从6月至8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这是记者6月20日从自治区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的。

    根据相关规定,在清理整顿出租车行业中,首先要停止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清理针对出租汽车的各项收费,要求各市一律不得新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对经营权有偿出让已经到期、要求再继续实行有偿出让的,必须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对非法转让经营权的,要予以纠正。各市要在今年8月底以前,向社会公示涉及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相关部门将通过有效措施,依法理顺出租汽车企业与司机的劳动用工关系,切实保障司机的合法权益。出租汽车企业还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司机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费。同时,还要严肃查处一些地方公务人员充当非法运营“保护伞”的行为,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要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针对当前燃油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实际情况,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保证国家对出租汽车行业的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各市应在城区规划建设中,合理设置出租汽车停靠和候客点,减少出租车空驶,并鼓励企业和司机采取各种节油措施,减少能耗。

    6月至8月的专项行动,将全面清理非法营运的轿车、摩托车、客货两用车、伪造营运证照客运车辆、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还将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黑车”“保护伞”的公务人员。同时,将建立健全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执法队伍和工作长效机制,使出租汽车营运环境和客运市场秩序得到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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