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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期待更多的人关注

2006-06-08 00:00:00 作者:真实姓名:wjy
提交时间:2006-6-8 17: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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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是我国的“文化遗产日”。
    ■今年6月10日,我们将迎来第一个中国“文化遗产日”。
    ■今年,广西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增加到42处。如何提高公众对保护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是我们大家共同关注的话题。


魅力篇:
文化遗产异彩纷呈

    在中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到来前夕,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核定第六批共108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者从广西文化厅文物管理部门获悉,这次广西有20处被列入“国保”单位,将于6月10日即中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正式对外公布。
    据了解,从1963年3月公布的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古迹保护单位起,广西只有一个——桂平市的金田起义旧址,至今已经整整43年。今年是广西获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最多的一次,使广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增加到42处。
    广西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柳州市的白莲洞遗址、鲤鱼嘴遗址、胡志明旧居和柳侯祠碑刻,兴安县的秦城遗址,上林县的智城城址,灵川县的江头村和长岗岭村古建筑群,富川的马殷庙、全州县的燕窝楼,恭城的恭城古建筑群,从北海市起经防城港市、东兴市、宁明县、凭祥市、龙州县、大新县、靖西县,直到那坡县的连城要塞遗址和友谊关,那坡县的感驮岩遗址,容县的近代建筑群,蒙山县的太平天国永安活动旧址,三江的马胖鼓楼,梧州市的中山纪念堂,东兰县的广西农民运动讲习所,河池市的红军标语楼,兴安、全州、灌阳三县交界的湘江战役旧址,从南宁起至宾阳县的昆仑关战役旧址。
    另据了解,今年,国务院公布了518项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我区有19个项目进入国家保护名录,这些项目包括布洛陀、刘三姐歌谣、桂剧、彩调、壮剧、壮族织锦技艺、壮族蚂拐节、京族哈节、瑶族服饰、苗族坡会、仫佬族依饭节、毛南族肥套、侗族大歌等。
   
现状篇:
期待人们更多的目光

    面对魅力独特的文化遗产,广西人自己知道多少呢?近日,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遗憾的是,只有4人说自己曾参观过一两处文化遗产,但游览过后印象不是很深,对于彩调、壮剧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表示没认真听过。其他6人说对这些文化遗产不感兴趣,认为时代离他们太远,没有吸引力。
    6月5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南宁市大学路上的某大学门前,随机采访了几名学生,向他们询问了一些问题。
    一名姓何的学生说,她这几天从报纸上看到了我区在朝阳广场举行“第一个中国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的有关内容,“我想金田起义旧址、昆仑关战役旧址、刘三姐歌谣应该算是文化遗产吧。”
    “这些你都去过或是会唱吗?”
    “有的去过,大多数还没有去过,像金田起义旧址还没有去过,刘三姐歌谣会唱几句,其他的就不太了解了。”
    赵先生是某医院的医生,6月3日那天,他说他打算带孩子到博物馆玩,好让孩子在那种氛围内多接受些文化熏陶。可孩子不愿意去,吵着要去动物园玩。
    今年65岁的周敬松退休后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到一些文物景点去参观,湘江战役旧址、昆仑关战役旧址等这些景点他都去过,对于刘三姐歌谣、桂剧等他也唱得有板有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周老说,现在的很多年轻人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关心意识不够强,因此,有关部门应该经常进行一些如何保护、关心我区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关注篇:
政协委员呼吁
要重视文化遗产保护

    在自治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民进广西区委提出的关于保护和开发广西文化遗产的建议,致公党广西区委提出的关于加强传统文化保护的建议,张桂宜、汪志斌、冯天寿、韦英才委员提出的关于自然文化遗产资源保护的建议,麻先德委员提出的关于扶持民间歌圩发展的建议等一大批提案,反映出了委员们对于文化遗产关注的程度。民进广西区委会在提案中提出,我区目前一些文化遗产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有不少需要抢救的文化遗产,例如,宁明花山岩画全长172米,画面有8000多平方米,造型古朴,气势雄浑,姿态万千,有2000多年的历史,具有很高的历史和艺术价值,但目前岩画自然剥裂严重,濒临毁灭的危险境地,因此要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可喜的是,文化遗产保护越来越引起了各有关部门的关注。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6月3日,我区在朝阳广场举行“第一个中国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活动期间,自治区有关单位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精心策划,组织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示”、“文化遗产资源介绍”、“民族艺术展演”、“文化遗产保护论坛”、“文化遗产百场宣传”、“民族文化摄影展”等活动。

思考篇:
开发与保护并重

   
    自治区政协委员韦英才提出:“现在我们的不少文化遗产之所以得不到大家的重视,最重要的是观念问题;其次是宣传问题。文化遗产要想形成影响,必须造成一定的氛围,找到适合其成长的环境。同时政府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民进广西区委会在提案中提出,对于文化遗产应采取保护与开发并举的原则,统一遗产名称,完善管理体系;加快各类遗产资源的调查与鉴定,制定重点保护原则;设立基金,抢救重要遗产;保护与开发并举,带动全区旅游业及相关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对于文物、古迹等有形文化遗产,应采取“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   
    自治区政协委员麻先德提出,开发文化与自然遗产资源,既要注重有形的,更要注重无形的。在文化与自然遗产的保护和开发中,各地都比较重视文物保护问题,而对于无形的民族传统文化如音乐、舞蹈、戏剧、体育、文学、工艺和各种技法等保护不够。民族传统文化是千百年流传下来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宝贵财富。我们既要继承、弘扬以汉民族为主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也要注重保护和繁荣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广西政协报记者  黄和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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