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广西政协网首页 > 委员履职 > 委员风采 > 正文

委员风采

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2015-06-18 00:00:00 作者:谢玉华 来源:广西政协网
【字体:

    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桂林市总人口为498.84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70.1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77%。从2008年开始,桂林市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已建28个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为近八万居家老人提供了餐饮、家政、娱乐、康复、保健等诸多服务。催生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对居家老人安度晚年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桂林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缺乏,覆盖面窄,专业服务队伍匮乏,服务层次低, 难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而现有老年人的经济支付能力普遍偏低,不愿意花钱购买老年人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化运营举步维艰。同时,养老服务缺乏统一标准,亟待加强规范性建设。为此,建议:

    一、抢抓机遇,营造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平台

    一是抓住桂林建设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良好契机,力争把桂林市作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示范基地。在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建设、税收政策、物价政策等诸多方面享有更多优惠。

    二是支持企业经营居家养老服务,对在工商部门注册、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其符合相关规定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使市场化养老项目享受国民待遇。

    二、建立和完善六种机制,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业跨越发展

    一是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和完善严格的管理机制。三是建立和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四是建立和完善服务队伍建设机制。五是建立和完善投资收益机制。六是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产业化机制。

    三、坚持市场为导向,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

    一是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大养老项目投资力度,项目建成后再以公办民营的形式走向市场。同时,通过购买服务形式进一步扶持其发展。

    二是充分发挥优秀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引领作用,推动桂林市居家养老服务上形成项目齐全、功能完善、质优价廉的产品供给系统,并可持续发展。

    三是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四、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为有效解决居家养老服务场地问题,在新开发小区必须免费提供200平方米的老年人活动场所。对已建社区留有的老年人活动场所要及时开发利用,向社区内或邻近社区老人开放。

    二是为切实解决部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发的服务项目工作量不饱和的问题,民政部门应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加强指导,做好辖区内老人对服务项目需求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工作,避免项目开发的盲目性。

    三是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管理。建立由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街道(乡镇)和居委会(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体系。

    四是民政等部门应紧紧抓住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契机,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步伐,宣传、推介桂林市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积极用好市内外、境内外、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