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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委员视察团赴贺州市开展民主监督性视察侧记

2019-07-04 08:44:00 作者:黄富强 来源:广西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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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筑牢人民群众健康的安全屏障

——自治区政协委员视察团赴贺州市开展民主监督性视察侧记

 

  当下,我区药品监管机构设置情况和遇到的问题主要有哪些?基本药物、短缺药品、罕见病药品和疫苗供应保障如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检测工作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怎样?……带着对这些问题的深入思考,6月25日至28日,自治区政协组织委员视察团赴贺州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开展民主监督性视察。

 

  “实行机构改革后,在市场监管人员普遍偏少的情况下,药品监管面临的最大难题是什么?”“目前,农村地区的抢救用药和紧缺药品储备方面面临哪些挑战?”“现在县级医院能买到的药品有多少种?难以买到的药品主要有哪些?”……视察中,委员们坚持问题导向,每到一处,都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向市场监管工作者、医疗机构人员、执业药师和药品经营者详细了解情况,并积极就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药品安全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加快培育具有专业知识的药品监管人才队伍,对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至关重要。”夏宁、周彬、莫雁诗等委员认为,时下,由于机构改革等多方面原因,药品监管的人员队伍和业务水平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农村基层的药品监管力量相对比较薄弱,在人少、事多、责任大的情况下,药品监管面临着很大的挑战。他们建议,应多措并举保障药品监管人员的配备,尤其是要留住留好机构改革前食药监系统中专业性较强的药品监管队伍,尽量不因机构改革而造成流失。同时,针对机构改革后人员整合、岗位调整的情况,进一步加大药品监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指导力度,注重培养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专业技术骨干力量,切实提高全员的监管能力,为药品行政监督提供技术支撑。

 

  “人才是药品规范管理的核心,稳定人才队伍才能建立长效机制。”通过视察了解到,无论是市场监管部门,还是各级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零售企业,都面临着药品专业管理人才的不足,特别是执业药师的严重短缺。对此,何敏、甘志勇、廖枢华等委员提出,应尽快探讨和实施适合地方实际的药品管理方式,同时加快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激励措施,根据实际需要适当降低执业药师报考的工作年限要求,以鼓励更多的年轻人报考执业药师;探索建立药品法律监管的资格认证,依靠社会力量和中介组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收社会力量和兼职机构充实队伍,同时跨地区派监管人员,解决药监部门因人员编制不足而导致监管人员偏少的难题。

 

  “《药品管理法》是一部专业性强的法律,执行起来比较复杂,关键在人!”唐波委员建议,一方面,在监管部门加强配备专业人才,进行严格执法,大力普法,让药品监管落到实处;另一方面,督促各涉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加强药物生产、经营、运输、仓储和管理方面的人才配备,做到专业人管专业的事。“这样才能做到齐抓共管,保证《药品管理法》的正确实施,切实实现药品安全有效。”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药物政策的核心内容,其目标是既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的需要,又使国家有限的卫生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达到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针对视察过程中发现的部分廉价基本药物、急救药品严重短缺和价格上涨幅度大的问题,乐永红、杨卫京、吴家恩等委员提出,各级各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基本药物、急救药品的采购力度,对于供应不稳定的基本药物和急救药品,应及早做好采购计划;完善医疗结构内部信息系统,对于供应紧张的药品,通过网络、电话等信息平台及时通知相关科室临床医生,应优先保证住院、急诊患者用药,同时积极寻找替代药物;健全药品风险预警、检验检测、产品追溯等技术支撑体系,确保急需药、基本药的正常供应;出台或督促落实急救抢救等应急药品的生产,储备,供应的相关文件,并定期督查,以保障抢救等短缺药品的生产和供应。

 

  “信用监管是未来监管的方向,应尽早引入药品监管行列中。”针对视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主体责任与药品管理要求不适应、企业公平诚信意识差、药品流通环节违规行为仍有发生、一些常售药的处方情况仍未检测到位等问题,邹志刚、李金健、宋琴英等委员认为,应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以问题为导向,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生产经营者药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健全药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全面规范生产经营、生产行为;突出加强信用监管,通过企业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引导药品企业守法经营、依规生产。

 

  “药品监管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抓实药品全链条的监管,杜绝药品监管各个环节的腐败问题,努力做到 ‘治未病’。”黄玉华委员建议,围绕药品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实现对药品安全风险要素的全覆盖,加强临床用药管理,重点整治制售假劣药品,彻底整治违法药品广告,坚决取缔无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经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纠正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处罚力度。

 

  针对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工作中存在的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业务能力欠缺、部分医疗机构不重视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工作,以及群众对不良反应认识不足等问题,练莲、李建忠等委员认为,应加大公众药品不良反应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正确用药和防范药品不良反应的意识;加强对监测工作人员和临床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报告监测工作的敏感性和工作质量;参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建立实施药品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的补偿机制,以尽可能保护药品消费者的权益。

 

  “实施好《药品管理法》,关键是要提高对法的学习领会,自觉提升依法管药、依规用药的意识。”李海荣、蒋浦、左碧辉等委员建议,继续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药品管理的法治观念,提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律意识;加强对药品管理工作的动态调研、监测和研究,主动听取一线工作者和基层群众的声音,及时向上反映,努力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依法治药管药的良好氛围。□黄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