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旺乡村旅游 实现精准扶贫——赴湖南省江永县考察乡村旅游的思考

2017-03-20 00:00:00 作者:杨再申 来源:凌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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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有幸于去年10月份参加凌云县政协少数民族界委员赴湖南省江永县考察乡村旅游与精准脱贫工作。通过现场参观和经验介绍,认为湖南省江永县兰溪勾蓝瑶寨的乡村旅游扶贫模式,对贫困山区的乡村旅游扶贫可持续发展具有借鉴和学习。

    一、江永县的基本做法和经验

    湖南省江永县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围绕“四跟四走” 的扶贫思路,坚守生态、发展和民生三条底线,实施“政府引导、集体经营、市场运作、村民参与”的乡村旅游扶贫模式,2015年,该村村集体增收34万元,村民人均收入比上年增加1350元,全村实现整体脱贫。并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全国文明村”、“湖南省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精准扶贫工作方法,成功闯出了一条喀斯特地区精准扶贫的新路子。

    (一)成立公司,让村民变“股民”。成立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村两委作为法人,村民则以资源(土地、房屋)入股成为股民。以“保底+效益提成”的形式将分散到户的土地流转到村集体,统一规划景区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山水资源。同时,古居民也以“保底+效益提成”的形式委托给公司统一租赁。

    (二)精准帮扶,让青山变“金山”。依托独特的旅游资源,按照“四跟四走”即:“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产业扶贫新路子,精准施策,让青山变金山。一是抱团发展,公司引导成立农业种植、基础设施建设,村落整理,民俗文化表演等合作社,贫困户自愿入社,抱团发展。其中民俗文化表演专业合作社,让贫困群众白天下地当农民,晚上登台变演员。二是能人带动,公司委托能人采取“能人+贫困户”,一户带动多户的结对帮扶模式。三是兜底保障,公司每年从集体分红中提取20%作为兜底扶贫资金,专用于帮扶无劳动力的贫困对象。

    (三)提升品位,让扶贫变“扶智”。一是自主创业,公司积极鼓励帮助贫困户自主创业,比如发展农家乐、特色种养殖等。二是教育帮扶,公司争取青少年国际素质教育和自愿者项目组织机构Me To We,创建“瑶寨快乐学堂”,利用MTW的全国名师等资源对瑶寨贫困户孩子进行教育,从孩子身上切断贫困之跟。三是互联网+旅游,村里自建“勾蓝瑶寨”网站,同时扶持村民开办淘宝网店。

    二、贫困山区乡村旅游扶贫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对乡村旅游与产业和扶贫的关系缺乏认识。对乡村旅游与农业产业发展关系,对乡村旅游与扶贫开发的作用,对乡村旅游与巩固农村经济地位等还缺乏认识。目前,只在县城周边及二级路附近选几个点作为乡村旅游发展,有些距离县城周边及二级路较远的地方特别具有发展乡村旅游潜力的边远地区对乡村旅游的观念不够明确,理念不清,政府尚未入手参与引导。

    (二)对夯实乡村旅游的扶贫基础设施整合不力。基础设施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难以配套,环境设施得不到改善,项目启动困难。贫困乡村基础设施的天然欠缺制约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而且这些贫困乡村的交通、经济、基础设施、文化程度、文明习惯等都相当落后贫困群众还没有认识到发展旅游的重要意义,参与和投入建设的积极性不高。但是,这些卧居深山的旅游资源极其丰富,因交通不便,旅游资源却很难得到开发。
                                         
    (三)对乡村旅游扶贫产业品牌没有突出打造。由于受扶贫项目资金投资周期的约束和绩效评估机制不健全,乡村旅游扶贫形成的多是“几间房,几张床,天热歇个凉”的低端旅游产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市场的深沉,已不同程度地暴露出产品缺乏市场分析,同质化现象突出。季节性强、效益不佳;开发方式粗放,急功近利、模式单一,文化内涵单薄,无法形成特色产品和核心竞争力等问题。

    (四)对乡村旅游扶贫仍然处于“扶强不扶弱”。由于贫困户多数是经济、能力、条件多种致贫原因叠加的结果,住房条件、个人能力、经济收入大多不符合参与乡村旅游扶贫所必备的要素,所以乡村旅游扶贫的扶贫性也在一定程度饱受社会争议和质疑。由于乡村旅游投入大,点多面广,贫困户大多和旅游扶贫政策沾不上边。

    三、贫困山区乡村旅游扶贫的对策建议

    贫困地区是乡村旅游资源富集区域,更是扶贫重点投入的地区。乡村旅游扶贫丰富了扶贫开发的形式内容,提升了农村经济的“造血功能”。乡村旅游贴近农村、贴近农民,是调整农村经济、农业产业、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乡村旅游扶贫开发就是要充分发挥乡村自然资源优势,保护好生态环境,突出民族文化特色,科学规划,有序开发,切实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要适应自驾游、养生游、休闲游等旅游新业态发展需要,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体系,丰富旅游产品,促进品牌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发挥乡村旅游的综合带动效应,扶持贫困群众开展旅游创业就业,鼓励先富帮后富、先富带后富,积极探索以旅游资源、扶贫资金等入股参与旅游开发,让贫困群众从旅游业发展中获得稳定收益,提高旅游扶贫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一)深化认识,形成乡村旅游扶贫共识。各级党委政府要努力形成乡村旅游扶贫是国家扶贫战略的共同意识。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旅游扶贫是推进扶贫开发、创新扶贫模式及方式的探索与实践;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区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抓手;是推动旅游发展方式转变、建设旅游品牌的重要途径”这一重大意义。旅游扶贫不是简单地用政府主导、集体主义来短期快速推动经济发展,而是要更多地唤醒乡村居民权利意识和进步愿望,提供更多发展方案让他们自主选择,旅游扶贫首先希望带动的不是扶贫地方的财政收入增长,而是每个农户或家庭收入的增长。

    (二)突出主题,打造乡村旅游扶贫品牌。在乡村旅游开发中,要通过系统规划,有机整合乡村旅游资源,认真科学地策划好旅游开发项目。立足生态涵养发展,重点突出“生态休闲、健康人生”主题,提升乡村旅游扶贫品牌的市场竞争力。按照不同区位优势和客源市场,利用水利、农业、林业、交通及新农村建设项目等优势资源,开发避暑、健身、漂流、农事体验等旅游产品,形成比较全面的产业布局。要以“保护资源环境、荫泽子孙后代”主题。加强对乡村自然生态和人文环境的保护,有选择地保留、有重点地保护、有计划地修缮古村寨、古民居和文物古迹。乡村旅游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开拓乡村旅游扶贫市场。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在重点旅游线路和景区(点),设立乡村旅游扶贫宣传推介窗口。利用各种落户该县的高端赛事活动、民间节庆等为媒介,宣传推介乡村旅游扶贫目的地。加快乡村旅游扶贫管理系统建设,积极开展网络营销,网络预定等旅游在线服务,指导乡村旅游扶贫专业合作社、扶贫示范户建立网上预订系统,提高乡村旅游扶贫发展的信息化水平。

    (三)整合资源,夯实乡村旅游扶贫基础。一是加大财政扶贫的引导性投入力度。设置乡村旅游扶贫专项资金,重点向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户倾斜;按照渠道顺畅、方向不变、统筹安排的原则,整合农民新村建设、民族发展、道路通畅、饮水安全、用电保障、环境整治等行业部门资金。二是拓宽乡村旅游扶贫开发融资渠道。鼓励县内外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和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联营、购买、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乡村旅游扶贫开发。三是鼓励和支持项目区农民以房屋、宅基地、土地承包使用权、资金、技术等资源,采取股份制、合作制等形式,培育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富有活力的旅游服务经济实体,创新“公司+农户”、“公司+协会”等扶贫开发方式,提高乡村旅游扶贫的组织化程度,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四)规范管理,提升乡村旅游产品质量。一是建立健全乡村旅游扶贫管理体系。把乡村旅游扶贫纳入农村扶贫开发法律法规管理体系,实现乡村旅游扶贫“粗放式管理”向“依法扶贫”规范管理转变升级。二是建立和完善乡村旅游扶贫项目资金申报审批、管理使用、检查验收等制度,明确乡村旅游扶贫资金支持的对象和范围,建立扶贫、旅游、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管理服务联席制度。三是走专业合作化道路。以村为单位成立乡村旅游扶贫专业合作社,发挥其在市场开拓、质量管理、教育培训、价格管理、投诉处理、利益分配等方面的作用。通过“合作社+示范户”的模式,实行标识标牌、星级评定、收费标准、客源分配等“四统一”规范运行管理。四是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整合旅游、人力资源、教育、文化等培训资源,开展经营管理、食宿服务、接待礼仪、传统技艺、导游解说、文艺表演、市场营销等技能培训,逐步提高乡村旅游人才的整体素质。

    总之,贫困山区乡村旅游扶贫要立足县情,将继续坚持新农村建设与生态乡村建设、美丽凌云与清洁景区、民风民俗和现代文化“三结合”,以精准扶贫开发为背景,以发展旅游产业为牵引,加大乡村旅游发展力度,巩固和提升以旅游为发展动力的精准扶贫成效,促进贫困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培育,增强贫困村民永久脱贫和致富奔小康的能力,推进贫困山区域经济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