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
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提案
九届一次会议第446 号 生态环保2号案题:关于在广西大城市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处理利用的建议审查意见:建议交自治区环保局研究办理提案者:廖建平通讯地址:梧州市民主路维新里4号电话:0774-2827104 邮编:543000内容:如何处理日益增多的城市垃圾?是各大中城市面临的重要课题。目前,广西大中城市的垃圾,不管是什么垃圾,收集后统一运往填埋场用填埋的办法进行处理。由于城市垃圾含水量多在50%以上,而且有害物质较多,填埋不但不能使垃圾减量化、资源化,还可能造成新的污染,特别是水源的污染,应予改变。近年来,许多大中城市都先后采用垃圾焚烧处理的办法,以环保为主,变废为保,对垃圾进行综合处理利用。使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将是垃圾处理的必由之路。为此,我们建议在广西大中城市实行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处理利用,具体办法如下;1、制订垃圾焚烧发电产业政策,收取适当的垃圾处理费,扶持垃圾焚烧企业,把垃圾处理推向市场。2、垃圾分类收集,分为可燃和不可燃两种,按不同颜色袋装,规定不同的投放时间或者用不同的回收箱。3、对可燃垃圾,建立先进的容量适宜的焚烧厂处理。热量用以发电,灰渣用以制砖等。4、对不可燃垃圾,则分门别类,回收处理利用。5、把环保放在第一位,特别要清除二次污染,加强对烟气排放和二次污染的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