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由于人大普选尚未进行,也没有地方政协组织。1950年10月,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和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省市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广西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南宁举行。会议选举产生广西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简称协商会)。
省协商会既是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常设机构,又是代行地方政协委员会职权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省协商会的全体会议通常与省人民政府委员会一起举行,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协商讨论施政纲领、各项社会改革部署等事项。它在协助省政府实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动员各界群众,加强各民族各阶层的团结,开展农村土地改革、城市民主改革,镇压反革命和“三反、五反”,抗美援朝,恢复国民经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950年12月起,省协商会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界、宗教界和其他爱国人士进行有关抗美援朝的学习和宣传,发动青年、工人、学生参加军事院校学习,报名多达1400多人。1951年6月,省协商会和抗美援朝分会联合发出号召,要求各族人民、各界人士积极开展爱国增产运动,增加收入,为抗美援朝捐献飞机。经召集各专区、市代表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负责人座谈,一致同意捐献飞机由原来26架增至62架。1953年10月,由全国抗美援朝总会发起,省协商会和抗美援朝分会组成中国人民第三届赴朝慰问团广西分团,包括各条战线劳模和各界人士40人,赴朝慰问朝鲜人民、朝鲜人民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1954年1月,慰问团回南宁后又分赴各市、县汇报慰问盛况,历时半个月,听众达80余万人。
1951年3月,省协商会部分委员和各界人士30多人联合发起清算国民党新桂系反共罪行的活动,经过一年多时间,将揭发、收集的材料编成《新桂系罪行录》6期,送有关部门参阅。1952年,省协商会和南宁市协商会联合发动各界人士150人组成土改工作队,编入省土改工作团,分赴玉林、陆川、博白等县参加土改。在省协商会号召下,全省参加土改的各界人士达2700多人,工作时间为8个月。1952年4月,省协商会成立节约检查分会,直接领导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参加“三反”、“五反”,并组织工作队,分赴南宁、柳州等地参加运动。1953年12月,省协商会举行第二次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有关文件,接着组织力量赴贵县等5个县对工商界开展总路线的宣传教育。
1954年8月,省协商会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共16个单位发表声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为解放台湾联合宣言》,号召全省人民坚决支持解放台湾。同年12月,省协商会和南宁市协商会举行座谈会,反对美蒋共同防御条约,参加座谈会的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工商界、宗教界、科技界、少数民族代表130余人,一致表示拥护周恩来总理兼外长的声明,怒斥美蒋共同防御条约,坚决支持解放台湾。
省协商会从1950年10月建立,历经2届,共召开委员会议6次(协商会不设常委会),到1954年8月,广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会议召开,省协商会即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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